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进一步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快推进高水平社科强市建设,现开展湖州市第二十二届(2024-2025年度)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,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凡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24年至2025年期间产生的下列研究成果,均可参与本次参评:
1.在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报刊上公开发表的社科类论文、调研报告,在国内正式出版的社科类研究专著、编著、译著等。
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,不能以著作形式申报,但可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。多人合作的著作需由第一作者或主编申报;多人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,原则上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(册)申报参评。
2.入选全省性重大理论研讨会,或在省级以上行业、部门、学术团体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一等奖的社科研究成果。
3.紧密联系本地实际,未公开发表但得到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肯定,或被直接应用于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、相关文件、政策调研、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。
上述第2、3项中的各类成果,申报时均须附相应的书面佐证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报办法
1.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。申报者须填写《湖州市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》一份,并附成果一份(著作、论文须提供原件)。
2.个人申报成果,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。两人以上合作的集体成果,由第一作者申报。
3.各学院(单位)要及时做好社科成果的申报汇总工作,并将材料初审后统一整理报送人文社科处。每份申报材料请用档案袋单独封装,内含申报表、成果、佐证材料等,并在档案袋上贴好封面,填写完整信息,档案袋封面模板见附件。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提交,每份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,以“序号+申报人姓名”命名,内含申报表、成果、佐证材料等,汇总表上序号请和文件夹序号保持一致。
三、等次设置
本次成果评定分别设一等、二等、三等若干项。凡入选成果将发文公布并发给证书。
四、其他事项
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。凡申报参评,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3:市奖档案袋封面.docx
附件2:湖州市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.doc
附件1:湖州市第二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.doc


